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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生就业签订协议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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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定向生就业政策,定向生毕业后应根据定向协议到原定向单位工作,如要到其他单位工作,必须首先与原定向单位解除定向协议,由原定向单位出具《解除定向协议的证明》。与新的用人单位签约时应首先将《解除定向协议证明》交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四方校区),向学校提出就业签约申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在网上进行协议签订。具体详情请电话咨询85071037或到就业指导中心询问。
青岛理工大学 青岛市抚顺路11号 电话:05328507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