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做好2008年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工作及山东生源特困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 |||||||||
|
|||||||||
各学院: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1号)及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省内高校特困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学校和社会发展稳定,服务建设和谐社会大局,现就我校做好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思想重视、领导到位,制定切实有效、可行的办法解决实际困难
各学院要及时召开院务会,专门学习和研究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1号)和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省内高校特困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做好2008届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工作。各学院要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广泛联系相关用人单位及就业基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真正采取有效行动帮助特困毕业生就业。
二、“一对一”指导和帮扶,逐个落实特困家庭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各学院要将特困家庭毕业生(包含山东生源及外省生源)单独分类进行指导和帮扶,根据“一对一”的原则,单独了解情况和进行沟通交流,掌握其就业意向和求职动态,将相关政策和求职技巧等及时地传递到毕业生手中,特别是要积极收集各省市相关政策信息,为特困毕业生提供政策指导。各学院要建立较为完善的特困毕业生就业动态管理档案,专职负责的人员要切实做到心中有数、逐个帮扶。
三、积极联系就业实习基地,为特困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和实习机会
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就业实习基地的作用,深入联系、密切合作,为特困毕业生争取更多的就业岗位,将山东省相关政策向用人单位做好宣传,重点推荐特困毕业生就业。联系基地单位为未就业特困毕业生适当提供实习机会,通过实习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能力,促进其就业。
四、认真做好特困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省内高校特困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补贴的发放标准与原则
求职补贴按500元/人的标准发放,由山东省财政专项拨款,用于补贴特困生求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求职补贴申报和发放严格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2、申办范围、条件及数量
(1)2008届山东省内生源应届毕业生;
(2)符合城乡低保、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等特殊情况,就业确有困难的毕业生;
(3)升学、出国、参军、指令性就业和暂无就业意愿的毕业生除外;
(4)符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我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财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的相关认定标准;
(5)认定工作由各学院负责,比例不超过2008届学院毕业生总数的5%。
3、申报办法及时间安排
(1)4月29日—5月7日,为宣传和申报阶段。各学院要做好本次补贴发放的宣传工作,确保每一位毕业生准确了解本次工作的内容及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要详细填写《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暂不需盖章,待确定名单后统一盖章),同时提供本人书面申请书、生源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证》、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将以上材料提交各学院审核。(《申请表》可在学校就业信息网或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下载)
(2)5月8日—5月16日,为审核和公示阶段。各学院要认真审核申请者的相关资料,确定补贴发放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各学院在审核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我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财字[2007]18号)文件的相关精神。
(3)5月18日前,为报送阶段。各学院要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名单连同《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本人申请书、特困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汇总上报省主管部门。
4、补贴的发放
省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发放后,会将资金划拨学校并制定发放办法,学校届时会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发放补贴。
5、监督检查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求职补贴的发放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认真落实发放工作责任制。学校招生与就业委员会办公室将会同学校纪委对各学院的申报工作及补贴发放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虚报、瞒报、错报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五、要认真做好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沟通和交流工作
各学院在开展此项工作过程中,要及时与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保持沟通与联络,及时交流工作进度和工作内容,有效促进好的办法、好的措施在学院之间的推广,以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招生与就业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4月29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