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2008年中外合作办学招生报名协议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
拟报专业
|
|
高考分数
|
|
英语分数
|
|
|
生源地
|
|
毕业学校
|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
|
邮编
|
|
传真
|
|
考生号
|
|
甲方: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乙方:
乙方应达到下述各项条件:
(1) 乙方必须第一志愿报考青岛理工大学 专业(本 专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2) 乙方各方面条件符合国家的招生统一要求。
(3) 乙方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统一规定录取线,并且进入甲方招生投挡范围,符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程序。
(4) 对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投档进入我校学生并且已经签订此协议的考生,学校将视为考生同意被录取,不再征求考生意见,直接录取。
(5) 乙方保证如被甲方录取,能够及时足额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并按照学校统一规定按时报到。
(6) 本协议作为我校录取的相关依据,最终解释权归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办。
甲方(章):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办 乙方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联系人:李俊 0532-85071039(兼传真)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办 通讯地址:
青岛市抚顺路11号
邮编: 266033 邮编:
2008年 6月 年 月
(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本科20000元/年 专科 16000元/年(建筑设计技术18000元/年)。青岛市区考生请到青岛理工大学四方校区(抚顺路11号)1号教学楼419签订报名协议,外地考生请从学校网站下载协议,填好后邮寄到青岛理工大学招生与就业委员办公室,信封注明中外合作办学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