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2010年中外合作办学招生报名协议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
拟报专业
|
|
高考分数
|
|
英语分数
|
|
|
生源地
|
|
毕业学校
|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
|
身份证号
|
|
考生号
|
|
|
邮编
|
|
科类(文/理)
|
|
甲方: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乙方:考生及考生家长
甲方职责
(1) 按照教育部、山东省及我校2010年招生章程有关规定进行高招录取。
(2) 根据协议,编制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预报名数据库,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3) 对签订协议的考生,在录取过程中不再征求意见,如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投档,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直接录取 。
乙方职责:
(1) 乙方必须第一志愿报考青岛理工大学 专业(本科、专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2) 乙方各方面条件符合国家的招生统一要求。
(3) 乙方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统一规定录取线,并且进入甲方招生投挡范围。
(4) 乙方保证如被甲方录取,能够及时足额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并按照学校统一规定按时报到。
(5) 本协议作为我校录取的相关依据,最终解释权归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办。
甲方(章):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办 乙方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联系人:李俊 0532-85071039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青岛理工大学招生办 通讯地址:
青岛市抚顺路11号
邮编: 266033 邮编:
2010年 8月 2010年8月
(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本科20000元/年 专科 16000元/年(其中建筑设计技18000元/年)。青岛市区考生请到青岛理工大学四方校区(抚顺路11号)老图书馆楼教学楼203房间签订报名协议;外地考生请从学校网站下载协议,填好后快件邮寄到青岛理工大学招生与就业委员办公室,信封请注明中外合作办学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