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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理工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

时间:2007-06-05 14:58:26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做好2006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全称

青岛理工大学     Qingdao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

办学地点

四方校区:青岛市四方区抚顺路11号             邮编:266033

黄岛校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路2号      邮编:266520

费县校区:临沂市费县经济开发区东外环          邮编:273400

办学性质

青岛理工大学:国有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国标代码:10429

学校简介

青岛理工大学座落在素有“东方瑞士”之称的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碧海、绿树、红瓦、蓝天,风光旖旎,魅力无穷,中西交融的独特历史文化蕴育了青岛浓厚的城市内涵。

自1953年建校以来,经过50多年的发展青岛理工大学已经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特色突出,理、工、经、管、文、法协调发展,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学士学位授权单位。

学校目前有2个博士点,33个硕士点,4个工程硕士领域,9个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专业,54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8万人,硕士研究生近1000人。历年毕业生就业率在90%以上,位居山东省高校前列。学校设有16个学院(部),14个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现有教职员工1500多人,高级职称教师近700人,特聘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外籍专家、院士2人,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近140人,拥有国家百干万人才工程、享受国家特殊津贴和全国优秀教师28名。现任校长为车辆工程学科专家、德国洪堡学者、博士生导师仪垂杰教授。热烈欢迎有志学子报考我校。

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招生与就业委员会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录取规则

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采取“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方法,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具体录取方式:

1、如上线考生数超过我校招生计划数,学校将按招生计划之数1:1.2提取考生档案;

2、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其成绩先高后低的原则进行专业投档;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且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计划录取不足部分,学校按1:1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考虑。

4、如果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将按规定录取第二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5、学校根据经有关省级招办核准备案、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6、录取结果将通过省级招办规定的渠道和我校校园网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录取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

外语语种要求:限招英语;

男女比例: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所有报考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特殊专业注意事项:

美术加试:凡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绘画基础,统一录取为土木工程专业,入学后加试美术,成绩合格者确定为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

大类招生:艺术学院的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绘画三个专业合并招生,入学一年半后按照专业成绩细分专业;计算机工程学院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两个专业合并招生,入学一年半后按照专业成绩细分专业;自动化工程学院的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力工程与管理三个专业合并招生,入学一年半后按照专业成绩细分专业;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的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两个专业合并招生,入学一年半后按照专业成绩细分专业;商学院的会计学、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财务管理、国际商务五个专业合并招生,入学一年半后按照专业成绩细分专业。费县校区的建筑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两个专业合并招生,工程造价、建筑工程管理两个专业合并招生。

其他注意事项:

被录取为青岛理工大学费县校区所设专业的的学生就读地点在费县校区,不能调整校区就读;专科专业就读地点青岛理工大学黄岛校区,高职专业就读地点青岛理工大学高职学院。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自2006年开始招生,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收费标准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普通本专科生学费:理工专业每生每学年3600元,外语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其他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400元。经上级批准的部分热门专业(类)的学费在以上各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0%。高职学费:理工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文史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科二批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

奖贷措施

为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制度完备的贫困生资助政策。奖学金、校内无息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生源地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等各种方式。

联系方式

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532)85071039

传真:(0532)85071039

通信地址: 青岛市四方区抚顺路11号招生与就业委员会办公室

网址:http//www.qtech.edu.cn

E-mail:zsb@qtech.edu.cn

其他

1 、我校纪委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受理举报或投诉(通信地址:青岛市抚顺路11号青岛理工大学纪委监察室,邮政编码:266033,电话:0532-85071099)。

2 、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与就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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